倾销是指一国(地区)的生产商或出口商以低于其国内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的价格将其商品挤进另一国(地区)市场的行为。世贸组织的《反倾销协议》规定,成员要实施反倾销措施,必须遵守三个条件:首先,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的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按照倾销的定义,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就会被认为存在倾销。
反倾销,顾名思义,它是针对倾销的行为。受到倾销商品损害的进口国为此采取的措施就称之为反倾销。反倾销措施是针对外国倾销进口产品对本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而采取的一种保护手段,一般包括临时反倾销措施、出口经营者或政府作出价格承诺、征收最终反倾销税等形式。反倾销是GATT和世界贸易组织认定和许可的贸易保护措施,是国际通行的保护国内产业的手段,目的是用来对付不公平竞争。 反倾销体现了WTO的公平贸易原则。如果发生了倾销,受损害的成员方可以用征收反倾销税的方法,来反对不公平贸易,维护国际贸易的公平。反倾销与其他贸易壁垒相比,具有形式合法、容易实施、能够有效保护国内产业且不容易招致报复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