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行政复审也叫期中复审,根据美国反倾销法律规定,当某种商品被征收反倾销税满1年开始,每年对上一年年度的被征税商品的倾销幅度进行行政审查,若(A) 截至反倾销令的撤销之日,某出口企业连续三年未低于正常价值销售涉案产品;(B)先前被裁定为以低于正常价值销售涉案产品,如果撤销反倾销令后被裁定继续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销售商涉案产品,该出口企业以书面形式同意立即恢复被征收反倾销税;(C) 继续施行反倾销税令对于抵消倾销是没有必要的。基于上述(A)至(C)的标准,如果美国商务部确定反倾销令对于上述出口企业已无正当理由,则可由美国商务部对该出口企业撤销反倾销税命令。在此程序中,华美可以代理中国出口企业应诉整个复审程序,具体包括:提出复审申请;填写和提交小问卷;填写和提交原始问卷及补充问卷;对案件出具评述及抗辩意见;搜索递交替代值信息;为企业进行倾销幅度的预测;接待实地核查;代理客户跟国外商务部进行交流沟通;帮助企业进行案件应诉分析;对企业进行反倾销工作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