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销,是指一国(地区)的生产商或出口商以低于商品的正常价值(公平价格)将其商品销售到另一国(地区)市场的行为。倾销已经或有可能给进口国生产相同产品的行业或企业造成损害,因而受到进口国的反对。按照倾销的定义,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就会被认为存在倾销。进口国政府会采取反倾销措施来保护本国产业,反倾销措施即为征收高额惩罚性“反倾销税”。
案例一,低克重热敏纸: 2007年9月19日,美国低克重热敏纸生产商阿普莱顿纸业公司(Appleton Papers, Inc.)向DOC提出申请,要求对进口自中国的低克重热敏纸进行反倾销调查。2007年10月29日,DOC起始该案件,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低克重热敏纸实施反倾销调查。2008年10月2日,DOC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存在倾销行为。2008年11月2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最终损害终裁并颁布反倾销令,中国统一执行税率为115.29%,也就是出口到美国100美元的热敏纸,您的客户将额外承担115.29美元的反倾销税,这大大增加了从中国采购热敏纸的成本。如果中国企业未积极参与应诉,将忍痛割爱失掉美国市场。
案例二,薄页纸(薄绵纸):2004年2月17日,美国起诉商向DOC提出申请,要求对中国的薄页纸进行反倾销调查。2004年3月15日,DOC起始该案件,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薄页纸实施反倾销调查。2005年03月3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反倾销终裁结果并颁布反倾销令,中国统一执行税率112.64%。调查期涉案企业均为中国统税,无一家中国企业获取到理想税率。这就是说,将中国的薄页纸抵制的无路可走。薄页纸生产商大概分布在广东佛山、福建福州、苏州、上海。因为反倾销,有些企业不惜重金将工厂投资设立在越南、泰国或印度,最终也未逃过贸易壁垒的反规避审查。(参考:美国海关反规避调查研究)
应对反倾销,企业应该做好以下几点:
1)积极应诉,不逃避;
2)公司高度重视该工作,成立应诉工作小组并配备专门的人员;
3)聘请反倾销专业律师、咨询师及会计师;
4)该团队需要即熟知国内法律又熟知美国反倾销法,精通英文,充分理解商务部问卷并给予企业充分指导。
只要把这几条落到实处,在面对反倾销调查时,企业才能有的放矢的与对方玩“博弈”的游戏,争取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