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urgault Industries Ltd.是一家从中国进口轮毂产品的美国进口商,其进口的圆犁刀轮毂(Coulter Disc Hubs)是一种农用犁的部件。不同于典型的车轮轮毂的抗减摩作用,圆犁刀轮毂是为了抵抗螺旋式耕作土壤时产生的极端扭转的侧向力和震动的冲击力。Bourgault 认为其产品不应属于反倾销涉案产品, 于是2019年2月19日,Bourgault 向美国商务部递交了范围裁定申请,请求美国商务部查明其从中国进口的、装有圆锥滚子轴承的圆犁刀轮毂不属于圆锥滚子轴承(TRBs)的涉案产品。
美国商务部收到范围澄清后会实施如下程序的审查:首先,审查申请书中的文字性叙述,对比调查期起诉书中以及之前的范围裁定书中对产品的叙述。如果已有的资料足以作出判定,商务部则直接作出裁定;其次,如果现有资料都不足以判断申请书中描述的产品是否属于涉案产品,美国商务部还会考虑如下五个因素:(1) 商品的物理特性; (2) 最终买主的期望; (3) 产品的最终用途; (4) 产品销售的渠道; (5) 产品的广告和展示方式.
Bourgault 认为从如下几个方面来讲,其产品不属于涉案产品:
1). 调查期ITC 的报告中定义的涉案产品的作用是减少摩擦并允许轮毂单位自由旋转,而其进口的产品的主要作用并非如此;
2). Bourgault的轮毂产品独一无二,起诉商Timeken公司根本不生产这样的产品;
3). Bourgault的轮毂产品中的圆锥滚子轴承是常山皮尔(CPZ)生产的, 而常山皮尔的反倾销税率是0;
4). 轮毂产品中圆锥滚子轴承的价值很小,约占总价值的5%。
美国商务部全面否定了Bourgault的主张,理由如下:
圆锥滚子轴承产品的涉案范围为:圆锥滚子轴承;安装了圆锥滚子轴承的法兰、卷取筒、悬挂装置,带有圆锥滚子的圆锥滚子轴承座(枕块除外),无论是否有主轴,无论是否用于汽车。美国商务部认为现有的资料足以判定该产品属于涉案产品,不需要参考额外的数据信息。
a)Bourgault 的轮毂产品本身就属于涉案产品, ITC报告的意图并不是将涉案产品的作用局限在减少摩擦上, 即便Bourgault的产品主要功能不是减少摩擦力,也属于涉案产品。
b)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起诉商必须生产全部的涉案产品,即便起诉商未生产该产品,它也属于涉案产品。
c) 常山皮尔的零税率仅适用于常山皮尔自己出口,而Bourgault的产品的出口商不是皮尔。
d) Bourgault的轮毂产品本身就是涉案产品,跟它里面安装的圆锥滚子轴承的价值大小无关。
2019年6月3日,美国商务部裁定该产品属于涉案产品。
由此案的裁定,我们可以看出,美国商务部对于圆锥滚子轴承产品的涉案范围进行了扩大性解释,扩大了涉案产品的范围,不仅仅局限于圆锥滚子轴承及其配件(滚子、保持器、套圈)本身,还外延至其配套的轮毂产品。所以出口轮毂产品的厂家也要注意了,圆锥滚子轴承配套的轮毂也属于反倾销的涉案范围,也需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92.84%。
附:圆锥滚子轴承反倾销涉案范围英文描述:
Tapered roller bearings and parts thereof, finished and unfinished, from China; flange, take up cartridge, and hanger units incorporating tapered roller bearings; and tapered roller housings (except pillow blocks) incorporating tapered rollers, with or without spindles, whether or not for automotive u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