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替代数据的选择方法
在生产要素法下,选择替代国的目的是为了寻找适当的替代数据,而这些替代数据将成为计算倾销幅度的基础。
1、使用购买自市场经济国家的原材料价格美商务部一贯的观点是,使用可用的非市场经济国生产商的实际成本,可以提高准确性。因此,当生产要素是从市场经济国家进口商进口的产品,并以市场经济国家货币支付时,美商务部即认可这一生产要素的购买价格,例外是进口数量较小时不予以采用,这一做法被称为混合计算法。
2、人工成本的替代数据
与计算其他生产要素选择和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相近国家数据的替代方法不同,在计算产品人工成本时,根据 351.408(c)(3)的规定,美商务部依据回归方程推算的方法计算人工成本。美商务部认为,这种方法实质上是选择了多个国家作为替代国,而且回归分析的模式更具有准确性。
3、使用一个以上国家的数据
实践中,美商务部并不仅从一个替代国获得数据,如果不能从首选替代国获得适合数据,或美商务部认为首选替代国数据不适用时,即使用第二第三替代国的数据。对此美国际贸易法院认为,在 1677b(c)(1)规定中,“国家”一词不是单数,而是复数,因此如果首选国不适用就选择第二替代国。
4、选择替代会计数据
计算结构价格时,除了投入生产的各要素成本外,还需要确定费用和利润。美商务部同样采取替代会计数据予以确定,通常涉及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利润等。美商务部的做法是,先选择替代国的一个生产商,然后全面、客观地反映该公司报表中的所有事项,为便利考虑,美商务部通常不以整个行业的数据为依据。
5、利用最佳可得信息
WTO 反倾销协定赋予调查机关使用最佳可获得信息的裁量权。美国调查机关在选择替代数据时也遵从这一规定。实践中,由于担心提供相关数据以后成为潜在的反倾销对象,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公司并不予以合作提供数据。因此,美商务部不得不在最佳可获得信息的基础上做出决定,结果导致选用了不太恰当的数据。
6、完全替代原则
美商务部使用替代国的意图是确定非市场经济国家生产商在市场经济状态下的成本,因此需要完全替代各项数据。
7、没有符合条件替代国时选择替代数据的选择
如果调查官员在考察所以列表内的国家后,并没有找到符合以上条件的替代国,美商务部就会采用多个国家的离岸价加权平均/到案价加权平均,扣除海运费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