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企业面对国外的反倾销调査,可谓努力应诉,但收效并不理想。面对国外的反倾销调査,笔者认为除了有效的积极应诉抗辩以外,合理规避应该是上策。
一、中国遭遇国际反倾销的会计因素分析
中国在国际反倾销中处于如此不利的态势, 人们经常自问:事先就不能规避反倾销调查吗?这确实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从会计的角度看,这是由于我国没有建立反倾销规避会计,究其原因有3个方面:
(一)缺少反倾销会计的保护机制
纵观发达国家在应对反倾销调查方面,都有一个反倾销会计的保护机制。反倾销会计是指企业设立反倾销机构并运用会计知识、反倾销法知识和国际贸易知识,就反倾销中的问题提供会计保护和支持。反倾销会计保护机制一般由进口产品的反倾销会计和出口产品的反倾销会计两大方面构成。就我国目前严峻的国际反倾销形势而言,迫切需要建立中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会计保护机制。
(二)没有建立竞争对手会计的信息平台
在当今企业海外市场风云突变的时代,竞争对手会计是以权变管理思想为指导,始终贯穿“知己知彼”这一核心战略思想,通过各种现代管理方法搜集和分析竞争对手的财务与非财务信息,规避反倾销和应对国际反倾销。国外的大公司通过“竞争对手会计”这个“前端”,就像高速运转的“雷达”,在不停地监测竞争对手的一举一动。如果一家公司没有建立竞争对手会计的信息平台,那么它在应对反倾销方面就如瞎子赶路。由于我国的企业绝大多数没有建立境外竞争对手会计,很多国外竞争对手的商情应该掌握的没有掌握,不了解进口国同类产品的产销情况,而引发反倾销调査,
(三)出口产品的定价没有会计的参与和决策
由于我国的劳动力相对低廉,一些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价格在国际市场上就相对较低,这本来应该是我们的优势,但是,由于我国部分企业之间无序竞争、竞相压价,出口产品的销售定价没有会计的参与及指导,盲目低价竞争。结果损害整个“中国制造”的产品。销售产品的定价已经是管理会计的一项重要事项,销售价格的髙低是反倾销中要考虑的第一因素。产品的竞销定价,应该有会计的参与和运筹,在应对反倾销方面会计运筹的定价底线是出口产品的价格不能低于其在国内市场的销售价格。否则,很可能引发进口国生产商对倾销的怀疑。
文章来源:《对外经贸财会》 原创作者: 周友梅 由华美咨询整理发布,如对版权有异议,请联系华美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