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显示,自1980年7月美国对中国出口产品进行第一起反倾销调查以来,至2002年底,美国对我国商品提起102起反倾销调查,这些商品涉及化工、医药、工艺、仪器、机械、钢铁等,影响中国十几亿美元的对美国出口。由此可见,美国已成为对华反倾销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
此外,2000年l0月,美国通过的《德伯修正案》规定将上一财政年度征收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返还给提起调查的美国生产商,这在客观上会刺激美国产业更多地利用反倾销手段排挤外国产品。
以上就是美国对中国反倾销方面的基本状况,据观察和预计,在将来的一段时期内,美国对中国提起反倾销调查的数量会呈上升趋势。在此重新回顾和分析浙江新昌皮尔公司成功地应诉美国反倾销调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案件背景
2002年2月l3日,即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第64天,从大洋彼岸传来消息:美国托林顿轴承公司、铁肯姆轴承公司等美国轴承行业企业,通过美国轴承制造商协会(ABMA)同时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和美国商务部(DOC)提出申请,认为中国球轴承在美国市场以低于正常的出口价格销售,对美国相同产品的产业造成实质性的损害。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相关法律规则和美国1930年关税法修正案之有关规定,要求对中国销往美国的球轴承产品及其零件进行反倾销调查。4月3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启动反倾销调查。这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美国利用“反倾销”这一世贸规则允许的贸易保护壁垒,第一次试图利用世贸规则对中国产品进行制裁。
这一案件涉及3亿多美元的出口值,涉及28个省、市的253家轴承企业,其中,浙江6l家,万向集团、新昌皮尔公司和宁波慈兴公司被确定为重点抽查企业。全国参与应诉的企业有56家,由中国机械进出口商会统一协调应诉工作,本文以新昌皮尔公司为例。
二、应诉策略
1.领导高度重视,员工积极配合。为了不失去对美国的出口市场,当皮尔公司接到调查通知后,立即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应诉工作中。在2月底就成立了反倾销工作小组,由总经理亲自担任组长,来自工程技术、财务、生产、法律等部门的l6位专业人员为组员,全面开展反倾销的前期准备工作。
2.花巨资聘请优秀律师。皮尔公司花费近100万美元聘请了美国著名咨询公司的两位大律师。在应诉过程中,这两位律师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短短的半年多时间里,他们先后8次来到新昌皮尔公司指导工作,每次时间都在一个星期以上,期间召开了5次长途电话会议,现场解决紧迫问题。皮尔公司认为选择资质良好的、业绩优秀和经验丰富的律师是至关重要的,也是值得的。
3.以事实争取市场经济地位。中美入世协议中关于反倾销的条款规定:中国和美国同意美国可以维持它目前的反倾销做法,该方法将中国作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对待,这一条款的有效期为15年。针对这一情况,企业首先必须面对“分别税率”问题。皮尔公司向美国商务部提交了相关材料,证明企业独立于政府运作,其生产经营活动不受控于政府。根据这些证据,美方对其出口轴承的成本是以实际发生额进行计算的,从而得出了相应较低倾销幅度。而计算其他企业(万向和宁波慈兴集团除外)出口的正常价值时,是选定印度作为替代国的,即使用“其他税率”,通常“其他税率”比“分别税率”高出许多。
4.取得合作厂家的支持和密切配合。轴承产品虽小,但型号多,工序复杂,环节繁琐。这次涉案的新昌皮尔产品型号共有468个,每个型号又涉及8O多道工序。由于一些配件是在其他厂加工的,在应诉工作中必须得到供方、外协厂等80余家合作单位的配合。然而,起初合作方配合不利,尤其是山东、河南的外协厂,规模小,企业档案不健全,有的甚至连财务报表也没有,皮尔当时的压力很大,在经公司领导多次电话联系、亲笔写信,说明“谁配合,谁受益”的政策,争取到了各方的配合与支持。
5.积极争取与进口商的沟通合作。新昌皮尔公司是由美国皮尔公司投资创办的,也是多年的贸易伙伴。在应诉过程中,双方积极加强合作、沟通,美国皮尔公司为其聘请了华盛顿最好的律师代理应诉服务,并积极提供有关信息,发挥了积极作用。
6.争分夺秒,答好调查问卷。问卷调查是反倾销调查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且具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是反倾销应诉必须首先完成的重要工作。皮尔公司是美国商务部确定的重点调查企业,要填写A,B,C,D四类内容繁多的调查问卷及补充问卷。皮尔公司反应及时,应诉人员与律师配合默契,经反复研究、认真填写,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问卷,为争取良好的裁决提供了基础。
三、经验与启示
1.企业的综合实力是胜诉的基础。新昌皮尔轴承有限公司是一家中美合资的外向型轴承专业生产企业。2002年度,公司累计生产销售轴承1646万套,其中出口1598万套,96%以上的产品出口到美国和欧洲市场,完成销售收入1.159亿元,出口创汇1215万美元,是一家大型轴承企业。为了应诉反倾销,新昌皮尔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并制定了缜密的行动计划,早在2000年,就在公司内部成立了一个应诉反倾销小组。当时的工作重点是放在员工的操作程序、原材料投入及能源等方面上,这些都为后来的反倾销应诉工作打下了一定的基础。2002年l0月上旬,美国商务部三人核查小组对皮尔进行现场核查,皮尔公司给他们留下的印象是公司生产组织井然有序、运作规范,各部门尽职尽责,而且他们的资料准备充分、数据真实可靠、逻辑关系严密,这一切使公司顺利地通过了现场核查。
2.健全管理制度,健全商务档案。一般来说,在反倾销诉讼中,关于损害的证明,主动权掌握在起诉方手里;而关于倾销行为的证明则掌握在应诉方手里。应诉反倾销案件的关键是证明出口价格未低于“正常价值”,这需要企业多方收集数据和证据,才能交出满意的答卷。皮尔公司日常管理工作比较扎实,在财务方面,从材料的消耗、人工工时的消耗、能源燃料的消耗、包装运输的消耗、废品消耗这五大因素所涉及的相关工序和环节的工票、表格、数据等一应俱全,证据翔实可信。
3.企业以积极应诉,争取联合行动。企业不积极应诉有多种考虑,有的企业无力支付高额的律师费用,有的企业不重视受到反倾销调查的市场,有的企业则希望坐享其成,借助其他企业的应诉保住自己的出口市场。企业应诉的积极性不高,是许多反倾销案件最终被征高关税的重要原因。在本案中,另有200家国内轴承企业因拒绝应诉,美方将征收59.3%的反倾销税,这些企业将因过高的关税而痛失美国市场。因此,一旦反倾销案发生,企业就应该积极应诉,并且应与其他企业沟通协调,争取联合行动。只有积极应诉,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自身应有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