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在1987年6月15日发布了一项行政命令,要求对来自中国的圆锥滚子轴承及部件(英文名称:Tapered Roller Bearings and Parts Thereof, Finished or Unfinished,以下简称“TRBs”)征收反倾销税。美国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认为中国所有的企业都受到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的控制,所以对中国的某类反倾销产品会给予一个统一的税率。TRBs 目前的统一税率为92.84%。
要想摆脱高额的统一税率,中国出口生产企业需要经过美国商务部的审查,应诉美国的反倾销程序。案件的焦点主要有两处:一是企业是否不受政府控制,有独立经营权;二是产品出口到美国的出厂价格是否高于企业的生产成本。
中国常山某轴承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作为中国的圆锥滚子轴承出口企业,参与应诉了美国的反倾销审核。在美国关税法的反倾销法律框架下,出口商的反倾销税率是每年更新的。该公司的应诉历史可以追溯到2005年,但是一直到2009年该公司的税率一直不理想。在2009年之后的应诉中,在律师的指导下精心准备应诉资料,后来该公司的税率逐年下降,2013年降至15.28%,2015年降至0.65%,2017年降至0税率。
华美团队参与并负责该公司的应诉项目,在生产要素项目中取得了胜利,进而取得了整个案件的低税率,帮助企业打破了贸易壁垒,维护和巩固了自己的美国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