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做法
该案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 (WTO)后所遇第一宗反倾销案且最终全面取胜,其处理过程值得深入分析和总结经验。 从企业看,浙江新昌皮尔轴承有限公司(这里简称'新昌皮尔'), 作为该案中被美方指定重点调査 的三家企业之一,其在整个案件发生过程中所采取行动以及促使该案最终取胜的有益经验如下:
一是关注形势,及早准备。当时的新昌皮尔美方股东皮尔公司注意到国内生产企业将技术含量属中低档的球轴承竞相降价大量销往美国,后者可能提出反倾销指控,因此早有提防,接到调査通知,立马作出反应全力应诉。新昌皮尔由董事长亲自挂帅,总经理全面负责,在2月底即成立了由工程技术、财务、生产、经济、法律 等16位相关人员组成的反倾销应诉工作小组,着手认真填报各类调查问卷、寻求各方支持等一系列应诉工作。
二是积极应诉,据理力争。当时全国共有56家企业应诉,其中浙江20余家,由中国机械进出口商会统一协调应诉工作。新昌皮尔等三家被重点调査企业各自聘请了律师应诉,部分企业采取了集体应诉。由于中国刚入世,轴承案又是第一宗,政府、商会、企业都缺乏实践经验,且基础工作不甚完善。因此,为打赢官司,新昌皮尔不惜斥资50万美元聘请美国知名律师全面指导应诉工作。
三是运作规范,赢得主动。反倾销调査的要点是对倾销率的计算,接受调查期间新昌皮尔从'‘材料消耗、人工工时消耗、能源燃料消耗、包装运输消耗、废品消耗回收'等五要素入手,逐步展开和深化,计算证明出口价格的合理性。由于皮尔公司日常基础管理工作比较扎实,五大要素所涉及相关工序和环节的工票、表格、数据等一应俱全,通过小组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全面细致地登记、收集、汇总和计算,终以事实否定了倾销的存在。
四是加强沟通,密切协作。新昌皮尔当时是美国皮尔公司所投资子公司,也是后者多年的贸易伙伴。案发后,双方积极加强合作沟通,美国公司为新昌皮尔寻聘了华盛顿最好的律师开展全程式代理应诉服务,并积极向他们提供有关信息,还利用进口商在该国的游说活动,为应诉争取有利条件。在国内,为赢得80余家供应商或外协单位的共识和配合,公司领导一次次电话联络、亲笔写信说明利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以 “谁配合,谁得益”的政策,争取到各方的支持配合,共同做好应诉工作。
五是快速反应,及时交卷。作为被指定的三家重点调查企业之一,新昌皮尔要填写A、B、C、D四 类全英文调查问卷,每份问卷都有严格的提交时间规定(大约为接到调査通知后40天内)。整个调查问卷填答过程中,公司快速反应、密切配合、认真填答,及时无误地提交问卷,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耽误时间,影响裁决。
从政府及相关机构看,主要是高度重视,组织有力。案发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方面积极予以支持。除了三家被指定重点调查企业聘请律师积极应诉外,当时全国参与应诉的企业还有50余家,其中45家为集体应诉,为促使各应诉企业信息互通、步调一致,中国机械进出口商会统一协调应诉工作。相关层面统一组织协调,提高了集体声音,为全面胜诉打下了一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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