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4日,美国商务部对来自中国的文具纸(Certain Lined Paper Products)发布了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结果,复审期为2006年4月17日到2007年8月31日。2009年12月22日,商务部对终裁结果作了修正。此后,Lian Li 对修正结果有异议,上诉至美国国际贸易法院。2010年9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Lian Li 重新作出了终裁。2011年4月27日,法院确认了商务部的终裁结果。2011年5月1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了最终结果:
Shanghai Lian Li Paper Products Co., Ltd. (“Lian Li”) 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