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0日,美国对来自中国的蜂蜜发布了新销售商审查初裁结果,复审期为2008年12月1日到2009年11月30日,涉案产品税则编码为0409.00.00, 1702.90.90, 2106.90.99。 由于美国商务部认为涉案企业属于非善意销售,因此商务部于2011年1月25日发布终裁,撤销对两家新销售商的审查,对其执行中国统税212.39%。
涉案企业为:
Suzhou Shanding Honey Product Co., Ltd. (“Suzhou”)
Wuhu Fenglian Co., Ltd. (“Fengl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