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4日,商务部对来自中国的氨基乙酸/甘氨酸发布了初裁结果,复审期为2006年3月1日到2007年2月28日。2008年9月26日,商务部发布终裁结果。通过分析当事人提交的评论意见,商务部在终裁中对倾销幅度的计算作了更改。
出口商
倾销幅度(%)
Baoding Mantong Fine Chemistry Co., Ltd.
52.02
中国统一执行税率
155.89
执行统一税率的企业:Nantong Dongchang Chemical Industry Corpo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