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来自中国的氨基乙酸/甘氨酸发布了行政复审的机会通知,复审期为2007年3月1日到2008年2月29日。2008年3月28日,申请者要求商务部对24家公司进行复审。2008年7月21日,申请者及时撤销了22家公司的申请。2008年8月29日,商务部发布通知,撤销了除以下两家公司以外其他22家公司的复审。
Baoding Mantong Fine Chemistry Co., Ltd. (``Baoding'')
Nantong Dongchang Chemical Industry Corp. (``Nant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