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7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33/2025-Customs(ADD)号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5年8月18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台湾地区、韩国、沙特阿拉伯、泰国的液态环氧树脂(Liquid Epoxy Resins,税则编码39073010和39073090项下的产品。)作出的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决定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如下:中国为37-258美元/吨,中国台湾地区为115美元/吨,韩国为184-483美元/吨,沙特阿拉伯为175美元/吨,泰国为119-331美元/吨。涉案产品不包括固体、半固体、溶液或水性环氧树脂和共混改性液态环氧树脂以及溴化溶剂型环氧树脂。措施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