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5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印度财政部税收局未接受商工部于2021年9月14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日本、韩国和乌克兰的铁、非合金钢或其他合金钢冷轧板材(Cold Rolled/Cold Reduced Flat Steel Products of iron or Non-alloy steel, or other alloy steel, of all width and thickness, not clad, plated or coated)作出的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决定不再继续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2016年4月1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日本、韩国和乌克兰的铁、非合金钢或其他合金钢冷轧板材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7年4月10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以最低限价的方式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进口商品报关价(landed value,前提是低于最低限价)与最低限价的差额部分,上述国家的最低限价均为576美元/公吨。2017年5月12日,印度财政部发布通报第l8/2017-Customs(ADD)号,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17年4月10日作出的终裁建议,决定自2016年8月17日起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以最低限价的方式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1年8月16日。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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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7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通报第77/2021-Customs(ADD)号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1年9月28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装饰纸(Decor Paper)作出的反倾销终裁建议,即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生产商浙江夏王纸业有限公司为116美元/公吨,山东省博兴县欧华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和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均为110美元/公吨,其他生产商为542美元/公吨。裁决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涉案产品包括各种类型和各种尺寸的装饰纸,如表层纸(白色/灰白色)、衬纸(白色/灰白色)、抗渗透纸、模板底纸、覆盖纸、印刷原纸(彩色/白色)、上蜡、涂布、浸渍用原纸、装饰业用原纸、高压或低压层压板用装饰纸,尺寸为95厘米、96厘米、102厘米、123厘米、123.5厘米、124厘米、124.5厘米、125厘米、131厘米、132厘米、183厘米、184厘米和185厘米;40-130克重、克列姆(KLEMM)吸水率每10分钟至少12毫米、湿拉伸强度6- 12n/15mm、透气度10-40sec/100ml、涂料中含有二氧化钛或颜料的卷筒未涂布纸。即用型装饰纸不适用本案反倾销措施。 2020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装饰纸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21年9月2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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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2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通报第67/2021-Customs(ADD)号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1年9月3日对中国测量卷尺(Measuring Tapes)作出的反规避终裁建议,即中国涉案产品经由新加坡和柬埔寨进口到印度以规避反倾销税,对中国测量卷尺实施的反倾销措施及有效期同样适用于原产于或进口自新加坡和柬埔寨的测量卷尺,其中钢卷尺及其组件为1.83美元/公斤,玻璃纤维卷尺(皮尺)及其组件为2.56美元/公斤。上述裁决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 2002年10月23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测量卷尺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印度先后3次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测量卷尺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并分别于2009年3月27日、2015年5月5日以及2020年6月18日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的裁决。2020年7月8日,印度财政部发布通报第No.17/2020-Customs(ADD)号,决定继续对中国的卷尺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即钢卷尺及其组件为1.83美元/公斤,玻璃纤维卷尺(皮尺)及其组件为2.56美元/公斤,有效期至2025年7月7日截止。2020年9月2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测量卷尺启动反规避立案调查,审查涉案产品是否通过新加坡和柬埔寨进口到印度以规避反倾销税。2021年9月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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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1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通报第61/2021-Customs(ADD)号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1年9月20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未处理气相二氧化硅(Untreated Fumed Silica)作出的反倾销终裁建议,即对上述国家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生产商瓦克化学气相二氧化硅(张家港)有限公司为0、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1018美元/公吨、中国其他生产商为1296美元/公吨。上述裁决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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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印度财政部税收局未接受商工部于2021年9月3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维生素C(Vitamin C in all its form)所作出的反倾销终裁建议,决定不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2020年9月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维生素C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21年9月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维生素C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生产商石药集团维生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CSPC Weisheng Pharmaceutical(Shijiazhuang) Co., Ltd.)为3.20美元/千克、其他生产商为3.55美元/千克。涉案产品不包括维生素C衍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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