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来自中国的鲜蒜产品发起落日复审,通过审查,美国商务部认为撤销反倾销令会导致倾销行为的继续或复发。2012年1月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终裁结果为:中国统一执行税率为37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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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2011年12月19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就《GPX国际轮胎公司和河北兴茂轮胎有限公司诉美国政府案》(下称“工程轮胎诉讼案”)做出判决:在非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财政援助不能够被认为是补贴,“反补贴法律对非市场经济国家不适用”。2007年6月,美国厂商Titan联合工会工人提出申诉,要求对进口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2008年8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肯定性损害终裁结果:倾销税率上河北兴茂28.69%、贵州轮胎5.25%、天津联合8.44%,三家企业的补贴幅度分为14%、2.45%、6.85%;其他23家单独应诉企业12.58%,未应诉企业惩罚性税率仍为210.48%。河北兴茂及其美国母公司GPX不服这一结果,随即进行申诉。2010年9月18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IT)就该案做出判决,反倾销诉讼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反补贴诉讼适用于市场经济国家,对中国的“双反”属于双重惩罚税率,是不合理且非法的。 美国商务部对裁决结果不满,上诉至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进行诉讼后,于2011年12月19日做出裁定,肯定一审法院CIT (2010年9月18)的裁决,但是出于不一样的理由:“我们认为美国国会通过1988年和1994年两次对反补贴法律的修改,已经批准了之前行政机关和法院作出的解释:非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财政援助不能够被认为是补贴,因此,反补贴法律对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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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1日,商务部发起了中国糠醇反倾销第三次5年(“落日”)复审。涉案产品税则编码为2932.13.00。终裁结果如下:制造商/出口商/生产商加权平均倾销幅度(%)Qingdao Chemicals & Medicines & Health Products Import & Export Company50.43Sinochem Shandong Import and Export Company43.54PRC-Wide Entity 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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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5日,商务部公布了2009-2010年度中国折叠金属桌椅反倾销行政复审的终裁结果。复审期为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2011年11月2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更正终裁结果,撤销New-Tec Integration (Xiamen) Co., Ltd.公司的反倾销令,美国商务部将指令海关,对于该公司2010年6月1日以后进口的该涉案产品暂停清算令终止,并退还所有的现金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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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对中国氯代异氰实施反倾销税行政复审。复审期为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0日。针对收到的针对初裁结果的意见,商务部在终裁结果中对倾销幅度计算作出了变更: 1,更正实施的入关金额;2,调整了内陆运费;3,商务部调整了氯氢替代值。发布日期为2011年11月16日。生效日期为2011年11月16日。涉案产品税则编码为2933.69.6015,2933.69.6021,2933.69.6050,3808.40.50,3808.50.40和3808.9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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