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美商贸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Huamei Commercial Information Consulting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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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8美国进口Garlic产品的金额及比例
2015-2018美国进口TRB产品的金额及比例
USTR发布对中国产品征收额外关税的通知
2015年中国出口美国圆锥滚子轴承及部件占美国市场比例
2015年中国出口美国鲜蒜占美国市场比例
2015年中国出口美国无螺栓钢制搁架产品占美国市场比例
2015年中国出口美国铜版纸占美国市场比例
2015年中国出口美国太阳能电池占美国市场比例
美对华反倾销产品目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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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华美专题
中国企业从容应对美国双反调查
反倾销律师的具体工作
WTO可获得最佳信息原则相关问题浅析(一)
我司人士积极参加涉外法律服务高端课程
反倾销实务
反倾销会计
中酒协解答澳洲葡萄酒反倾销
欧盟对中国铝型材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欧盟反倾销调查新动向
印度对中国贸易调查情况分析
中国金刚石工具企业在美国反倾销诉讼案胜诉的启示
普法反倾销
华美增加出国签证办理的新业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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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垫反倾销终裁:36家企业税率翻倍达162%!
降低关税打造国际贸易新局面
努力是成功的基石
深度解读美国橱柜反倾销初裁结果
反倾销对我国轴承行业的挑战和思考(下)
美国阻挠致使上诉机构“停摆” 世贸组织遭遇“寒流”
贸易战后遗症:美国逾30州对华出口呈两位数下降
反倾销对我国轴承行业的挑战和思考(中)
反倾销对我国轴承行业的挑战和思考(上)
华美咨询与昌圣律所交流活动顺利举行
南非的反倾销调查(下)
加拿大关税政策
南非的反倾销调查(上)
累死的翠波鸟
印度反倾销法律制度介绍
南非对华大蒜反倾销落日复审简介
2019年上半年中国外贸形势观察
中国入世后国外对华反倾销第一案(下)
中国入世后国外对华反倾销第一案(中)
中国入世后国外对华反倾销第一案(上)
南非反倾销的主要法律机制(下)
规避国际反倾销风险的会计之道(下)
规避国际反倾销风险的会计之道(中)
规避国际反倾销风险的会计之道(上)
学会把握自己命运的十条法则
南非反倾销的主要法律机制(上)
南非的反倾销措施
美国对来自中国的玻璃器皿启动反倾销调查
人生有三种选择:放下,忘记和珍惜
欧美反倾销调查机构及会计参与
美钢企JSW对产品排除结果不满,起诉美国商务部
中美贸易战几乎伤害美经济每个领域
坚持的路径
反倾销触犯了谁的利益
如何减轻美国加征关税的影响
2018年中国对外贸易救济调查情况简述
“一带一路”贸易投资成果丰硕
Bourgault公司申请轮毂范围澄清案
新昌皮尔应诉反倾销成功的启示
追星张月姣
20条实用句子
非市场经济地位的危害
简评 “可获得的事实”的适用(三)
反倾销法的局限性浅析
简评 “可获得的事实”的适用(二)
简评 “可获得的事实”的适用(一)
企业遭受反倾销调查的后果及应对经验
美国反倾销特殊市场状况案
美国海关反规避调查研究
美国海关清关程序和要求(下)
美国海关清关程序和要求(上)
终身受益的8个好习惯
WTO可获得最佳信息原则相关问题浅析(五)
中美贸易战不同于美国对华反倾销
WTO可获得最佳信息原则相关问题浅析(四)
三大定律引领成功之路
WTO可获得最佳信息原则相关问题浅析(三)
美国特殊抽样方法值得关注
WTO可获得最佳信息原则相关问题浅析(二)
关于反倾销税的"紧急情况"的条件之一 ——“相对短时间内大量进口”的事实
欧美反倾销法中的“非市场经济”和“替代国”制度研究(五)
关于反倾销税"紧急情况"的条件之一 ——“进口商知道或应该知道”倾销的存在
欧美反倾销法中的“非市场经济”和“替代国”制度研究(四)
应对中美贸易争端的大国思维
欧美反倾销法中的“非市场经济”和“替代国”制度研究(三)
中国面对反倾销的措施建议
欧美反倾销法中的“非市场经济”和“替代国”制度研究(二)
2018年美对华实施反倾销调查产品列表
欧美反倾销法中的“非市场经济”和“替代国”制度研究(一)
鹰的启示
关于反倾销税的"紧急情况"的条件之一 ——“倾销历史”
涉案产品的经营企业应如何做?
追溯征收反倾销税的"紧急情况"
中美贸易争端,2019年怎么走?
对华反倾销中的单独税率问题(三)
如何让自己成功
对华反倾销中的单独税率问题(二)
常见的几种贸易方式
华美公司网站声明
对华反倾销中的单独税率问题(一)
常用国际贸易术语(三)
美国对华反倾销中的替代问题(四)
反倾销,找华美
美国反倾销程序简介
美国对华反倾销中的替代问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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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华反倾销中的替代问题(二)
核查趣事三
美国对华反倾销中的替代问题(一)
贸易战对中国经济的长期影响
企业关爱员工 员工热爱企业
常用国际贸易术语(二)
第三国建厂不是反倾销的长久之计
一名反倾销新人的工作感想
追溯课征反倾销税制度的特点(下)
中国氟化工的发展历程(下)
追溯课征反倾销税制度的特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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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势变更复审简介
常见贸易救济措施简析
中国是遭受反倾销最多的国家
如何做一名好员工
常用国际贸易术语介绍
反倾销税的课征制度
倾销与反倾销的起源
山东某公司应诉美国鲜蒜反倾销案
贸易摩擦下传统外贸企业的应对策略
论反倾销行政复审制度
华美团队精神
反倾销的利与弊
美国反倾销中关于反规避的规定(下)
中国某轴承公司应对美国反倾销核查
美国反倾销中关于反规避的规定(上)
关于工作态度
贸易摩擦对中国出口企业的影响
中国遭遇反倾销的特征分析(下)
走进反倾销,走进华美
中国遭遇反倾销的特征分析(上)
美国征收25%关税对中国钢铁出口影响有多大
典型案件介绍1——中国轴承企业应对美国反倾销调查案
分别税率权对反倾销的重要意义
贸易摩擦下出口企业的应对策略
中国反倾销案件多发的原因
从大蒜反倾销历史看华美团队的贡献(下)
简述日落复审之程序
从大蒜反倾销历史看华美团队的贡献(上)
华美是个靠谱的团队
在华美工作生活的点滴
企业面对反倾销要积极应诉
舌尖上的华美
中小企业应对反倾销的小策略
我的华美之路(四)
专业反倾销应诉企业-华美
浅谈华美的企业文化
华美-使命与担当
我为华美人,我自豪
浅谈美对华反倾销裁定的影响因素
从华美实践看反倾销人才知识体系建设
华美员工的第二个家-公司食堂
“非市场经济地位”惹的祸
我与企业同行
有一家公司叫华美
浅谈华美的“角色”
浅谈华美的“角色”
反倾销应诉服务的奇兵——华美团队
不忘初心,继续前行--信任
简述小公司的管理--华美的历程
我的华美之路(三)
华美-专业反倾销应诉服务机构
浅谈“反倾销”知识
浅谈如何应对国外反倾销
员工的第二个家---“华美”
中国出口企业应对国际反倾销调查的技巧
浅谈华美的价值
反倾销应诉服务专家
感恩之心-----致华美
我的华美之路(二)
有一种奉献叫华美
我的华美之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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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对中国贸易调查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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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基础知识
浅析印度反倾销诉讼的基本策略
印度反倾销法律框架及最新发展
印度反倾销诉讼程序简介
正常价值与出口价值之间的差异
WTO反补贴协议
什么是倾销与反倾销
美国反倾销落日复审制度简介
美国反倾销诉讼程序表
美国规定的产业损害
美国法律中规定的“现有资料”
美国反倾销程序中的“关联企业/关联人员”
美国法律中规定的行政保护令、保密资料及保密处理
美国的非市场经济国家地位及市场导向产业测试方法
对美国反倾销程序中的三种税率的分析
应对反倾销的捷径--新出口商
浅谈反倾销实地核查的注意事项
浅谈反倾销应诉中企业如何选择应诉反倾销咨询服务机构
特保与反倾销区别
何为“特保”---“421”条款
什么是“337”诉讼?
反倾销法律的发展历程
美国紧急情况调查探析
美国商务部发布反倾销反补贴调查证据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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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石家庄市华美商贸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创建于九十年代初,为国内首家专业应对国外反倾销的服务公司。公司的创始人曾是美国休姆同仁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能够娴熟地运用反倾销理论去指导反倾销实务,具有丰富的反倾销实战经验。自成立以来,公司曾独立代理和与其他著名律师所联合代理中国众多进出口公司和生产企业应诉了美国、欧盟、南非、阿根廷等国家和地区的对华反倾销案件,帮助中国企业开发和巩固了国外市场。华美对员工友善,对客户诚信,对工作负责,经过二十年的发展,组建了一支由律师、会计师、税务师、翻译及营销团队组成的高素质队伍。由于在工作上的出色表现以及所取得的辉煌业绩,华美获得了客户的一致信任和好评,这也为华美带来了遍及海内外的稳定客户群体。华美不仅对中国传统文化、企业文化和国家政策有实际的了解,同时对西方文化也有较深刻的认知,因而在国际反倾销、国际投融资等领域都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今后,华美公司也必将以高瞻远瞩的姿态,站在国际贸易的前沿,维护广大客户的权利,为客户谋求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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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s&Tre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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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动态
华美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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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对华木质装饰线条发布双反修正的终裁结果
2021年2月22日,美国商务部对来自中国的木质装饰线条(Wood Mouldings and Millwork Products)作出双反终裁结果的修正,反倾销调查期为2019.7.1-2019.12.31,反补贴调查期为2019.1.1-2019.12.31。裁定如下:(1)中国强制应诉企业福建银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Fujian Yinfeng Imp & Exp Trading Co., Ltd.)和Mangrove Wood Machining Co., Ltd.倾销率为45.49%,调整后倾销率为34.76%;获得单独税率的40家企业倾销率为45.49%,调整后倾销率为34.76%;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231.60%,调整后倾销率为220.87%。(2)强制应诉企业福建银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Fujian Yinfeng Imp & Exp Trading Co., Ltd.)补贴率为20.56%、福建南平市元乔木业有限公司(Fujian Nanping Yuanqiao Wood-Industry Co., Ltd.)补贴率为252.29%、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补贴率为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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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对华扎带发布双反调查期终裁结果
2021年2月22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扎带(Twist Ties)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反倾销调查期为2019.10.1-2020.3.31,反补贴调查期为2019.1.1-2019.12.31。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均为72.96%,调整后的倾销率均为62.42%;裁定镇江宏达家居用品有限公司(Zhenjiang Hongda Commodity Co,. Ltd.)、镇江众联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Zhenjiang Zhonglian VE Co., Ltd.)和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补贴率均为111.96%。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于2021年4月2日对本案作出产业损害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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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对华活性炭发布反倾销年度复审终裁结果
2021年2月22日,美国商务部对来自中国的活性炭(Certain Activated Carbon)作出反倾销年度复审终裁,复审期为2018.4.1-2019.3.31。裁定强制应诉企业Carbon Activated Tianjin Co., Ltd.反倾销税率为1.83$/Kg,大同巨强活性炭有限责任公司(Datong Juqiang Activated Carbon Co., Ltd.)反倾销税率为0.38$/Kg;获得单独税率的其他9家企业反倾销率为0.65$/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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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美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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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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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瓦轴集团)始建于1938年,是中国轴承工业的发源地,被誉为我国轴承行业的龙头企业,华美公司曾代理瓦轴集团成功应诉美国对华轴承反倾销案件,自1996-1997年度复审开始连续3个年度均获得反倾销“零”税率的好成绩,进而使其在1999撤出反倾销程序,帮助企业摆脱了反倾销束缚,为企业出口美国扫清了障碍。
常山皮尔轴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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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美代理美国斯凯孚轴承集团控股公司常山皮尔轴承有限公司成功应诉美对华轴承反倾销案件。我们从2007年起,开始与美国斯凯孚轴承集团合作为其代理在华子公司常山皮尔轴承有限公司应诉美国反倾销案件,在历年的行政复审中取得了越来越好的成绩,为其稳固和扩大了其国外市场。2014年度公布的2012-2013年度复审的结果为0.65%。2015年7月份公布裁决结果为0,目前皮尔公司仍然维持“零”税率。
上海通用轴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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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美代理美国斯凯孚轴承集团控股公司上海通用轴承有限公司成功应诉美对华轴承反倾销案件。我们从2014年起,华美开始服务于上海通用轴承有限公司,在2014-2015情势变更复审中取得了5.82%的税率,该公司对于此税率非常认可,并高度赞扬了我们及时高效的工作作风。
河北金大鹏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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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014年间,华美代理中国出口大蒜涉案企业占总应诉企业的70%。协助众多鲜蒜出口企业获取低税率乃至零税率。我们连续代理河北金大鹏贸易有限公司应诉美国商务部提起的鲜蒜新销售商和年度行政复审案件,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16轮行政复审终裁结果$0.14,尤其2010-2011年度的17轮复审,为客户赢得了“零”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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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海外建厂绕不过反倾销税
2019年10月1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通告,对中国床垫反倾销税做出最终裁定,仅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得57.03%的反倾销税率。其他36家征收单独税率的企业获得162.76%的反倾销税率,这是初裁74.65%税率的2.18倍!而除名单之外的其他企业,则统一征收1731.75%的反倾销税率,彻底堵死出口的大门。 床垫出口企业面临艰难选择。多数中小型企业,没有实力将工厂搬到海外,开始寻求原本小市场的订单。头部企业则选择在第三国投资建厂,生产床垫再出口到美国。喜临门、顾家家居、敏华控股等诸多龙头企业已经早早布局东南亚,梦百合则布局塞尔维亚,中国家居企业开启全球化征程。 第三国建厂出口有效吗?初期效果明显,但很快遇到同样的麻烦。 中国家居企业的布局,带来东南亚国家对美国出口的大幅增长。根据美国商务部的数据,柬埔寨、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塞尔维亚、泰国、土耳其及越南在2019年对美出口床垫数量和金额,呈现大幅度的上升。比如,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塞尔维亚和泰国对美床垫出口量,2018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2019年都有几十万倍的增长。而这几个国家,正是中国软体企业海外布局的重要集聚地。从2019年美国家具进口数据来看,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占据进口涨幅的前三,中国则下跌28%。而东南亚出口增长背后,多数是中国家具企业的海外工厂在推动。 美国很快注意到来自越南等国的床垫出现暴增,并且意识到很多是来自中国市场的转移。 2020年4月21日,应美国国内七家床垫制造商和两个代表美国床垫生产工人的工会于2020年3月31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柬埔寨、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塞尔维亚、泰国、土耳其和越南的床垫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对进口自中国的床垫发起反补贴立案调查。此次提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申请的床垫制造商和协会分别是:Brooklyn Bedding(布鲁克林床上用品公司)、Corsicana Mattress Co.(科丝娜床垫)、Elite Comfort Solutions(精英舒适解决方案公司,礼恩派旗下)、FXI公司、Innocor公司(与FXI为同一家公司)、Kolcraft Enterprise、Leggett & Platt(礼恩派),两大工会分别是:Teamsters 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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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建厂绕不过反倾销税
2019年10月1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通告,对中国床垫反倾销税做出最终裁定,仅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得57.03%的反倾销税率。其他36家征收单独税率的企业获得162.76%的反倾销税率,这是初裁74.65%税率的2.18倍!而除名单之外的其他企业,则统一征收1731.75%的反倾销税率,彻底堵死出口的大门。 床垫出口企业面临艰难选择。多数中小型企业,没有实力将工厂搬到海外,开始寻求原本小市场的订单。头部企业则选择在第三国投资建厂,生产床垫再出口到美国。喜临门、顾家家居、敏华控股等诸多龙头企业已经早早布局东南亚,梦百合则布局塞尔维亚,中国家居企业开启全球化征程。 第三国建厂出口有效吗?初期效果明显,但很快遇到同样的麻烦。 中国家居企业的布局,带来东南亚国家对美国出口的大幅增长。根据美国商务部的数据,柬埔寨、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塞尔维亚、泰国、土耳其及越南在2019年对美出口床垫数量和金额,呈现大幅度的上升。比如,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塞尔维亚和泰国对美床垫出口量,2018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2019年都有几十万倍的增长。而这几个国家,正是中国软体企业海外布局的重要集聚地。从2019年美国家具进口数据来看,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占据进口涨幅的前三,中国则下跌28%。而东南亚出口增长背后,多数是中国家具企业的海外工厂在推动。 美国很快注意到来自越南等国的床垫出现暴增,并且意识到很多是来自中国市场的转移。 2020年4月21日,应美国国内七家床垫制造商和两个代表美国床垫生产工人的工会于2020年3月31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柬埔寨、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塞尔维亚、泰国、土耳其和越南的床垫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对进口自中国的床垫发起反补贴立案调查。此次提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申请的床垫制造商和协会分别是:Brooklyn Bedding(布鲁克林床上用品公司)、Corsicana Mattress Co.(科丝娜床垫)、Elite Comfort Solutions(精英舒适解决方案公司,礼恩派旗下)、FXI公司、Innocor公司(与FXI为同一家公司)、Kolcraft Enterprise、Leggett & Platt(礼恩派),两大工会分别是:Teamsters 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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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对华反倾销核查的应对(下)
在接受实地核查前,涉案企业应做好充分的会计举证准备,包括有:(1)核查前的检验:会计师与律师要积极配合,就核查中可能问到的问题和需要提交的文件,对企业做一些检验,主要包括材料是否完备,问卷与原始凭证、企业账本是否相衔,问卷各表格中的数据是否前后一致,分摊和计算方法是否合理等;(2)人员安排:提前做好分工,包括参与核查的人员、查找文件的人员、复印和传递材料的人员。除后者外,前两类人员最好都参与过问卷的填写,否则很难在浩瀚的数据中找到需要的,也不明白数据的来源和计算方法。回答核查的人员一般应是企业某一领域的负责人,对所负责的采购、生产、销售、会计等领域有全面长期的了解;(3)文件数据:在核查前两周左右,商务部通常会给应诉企业一份核查大纲,列明要审核的销售和成本数据的支持材料。应诉企业必须准备好涉诉产品的所有销售和成本数据的支持文件,包括计算依据、计算方法、购销合同、发票分类账、运输、保险等单据,往下要追溯到各部门、各生产车间的日报表记录,往上要追溯到财务报表及总分类账,证明(支持)材料的原件应有专人保管,分门别类保存,不能与其它材料混淆。实地核查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要注意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不但能将数据说清楚,更重要的是原始数据与账本、报表数据均相符无误;(2)对不太好回答的问题要认真思考。实地核查期间,对调查人员提出的每一个问题,都要进行准确、完整、严谨的回答,切不可模棱两可、似是而非。要给核查人员留下这样的印象:被调查人员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实的;(3)不要提交没有文件证明的新材料。对于公司提交的财务数据,公司的法律顾问或法定代表人必须签名以对财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公司负责人必须保证本人己阅读过所附的文书,而且就本人所知,文书中所包含的数据是全面、准确的;法律顾问必须证明文书是依据公司提供的数据做成的,没有任何理由能够怀疑该文书具有任何严重的代理不当或忽略了任何事实;(4)及时提供完善而又精确的信息数据。核查时间通常较短,在几天内要核查成千上万的原始数据,如果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核查人员要求的某些财务数据,或是未能澄清所提供记录内部存在的前后矛盾,商务部在最终裁决时,将使用“可获得事实”来计算并确定倾销幅度。本文来源:暨南大学。由华美咨询整理发布,如对版权有异议,请联系华美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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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对华反倾销核查的应对(上)
美国商务部官员实地核查是在应诉企业收到初步裁决之后、最终裁决之前进行。反倾销调查的基本业务流程可以描述为:被调查产品海关税则号(发起国)→产品标准(发起国)→产品标准(我国企业内部)→销售合同和内部代码→分析工艺流程→投入产出(统计信息)→分析成本报表(与财务报表勾稽)→成本追溯、还原与分摊→被调查产品生产要素结果呈报(回答发起国的调查问卷)→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与合理利润估计(回答发起国的调查问卷)→结构价格数据核实(发起国实地考察)。而反倾销实地核查流程要实现从被诉产品成本数据直至其最初原始资料的完整形成过程,体现出真实性与证据支持性规则。 实地核查的目的是核实被调查企业提交的全部调查问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了解与案件有关的任何信息,以便公正地做出最终裁定。核查的信息和材料不仅包括调查问卷或补充问卷中涉及的所有信息和材料,而且包括应诉企业主动向反倾销调查当局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调查当局官员实地核查一般为走访被调查生产单位及出口公司,根据实地核查的大纲查看财务记录、生产记录、购销合同、发票、运输、保险等单据逐步进行审核。主要包括如下步骤:提交需要更正调查问卷答复信息的清单;公司结构;与关联企业的关系;单独税率;会计流程与会计政策的说明;产品生产介绍;被调查产品的销售量以及价格的确定;完整性测试;销售测试;对原材料进行穿行测试;采购信息的核查;包装;制造审核;更正部分测试。 在反倾销的案件调查中,应对实地核查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应诉企业应当精心准备,积极主动配合调查方的实地核查工作,这有助于取得有利的结果,特别是中国企业,实地核查尤为重要。在美国,通常只有经过核查的数据才能作为最终裁决的依据。也就是说,反倾销现场核查的结果与最终如何裁决有很大的关系,所以涉案企业一定要全力以赴。在实地核查中,每个关键部门(财务、人事、生产、销售、公司办公室等)都要有专人负责,每个部门对调查人员提出的任何问题以及提出问题的目的都要有透彻的理解,以便合理应对。本文来源:暨南大学。由华美咨询整理发布,如对版权有异议,请联系华美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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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倾销应诉中会计领域遇到的信息缺失(下)
(四)反倾销应诉的会计举证中会计资料准备不充分会计举证主要围绕反倾销的调查问卷做好准备并提供完整的会计资料及相关工作,包括应诉前的信息准备、收集应诉资料、研究并填写答卷、进行抗辩陈述等。反倾销会计举证应诉材料包括的内容繁多,所需要的会计信息必须具备相关性和及时性。相关性方面,要求在应诉过程中应诉方所提供的信息应与反倾销的判定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内容将会涉及到被诉公司的具体组织情况、同类产品的国内销售情况和出口销售情况、被调查产品的基本生产要素。应诉企业如果没有专业人员的帮助,可能会对问卷理解出现偏差,从而提交了相关性低或者不相关的信息,直接影响最后的判定结果。及时性方面,反倾销应诉要求应诉企业必须及时处理交易事项或情况,并在调查机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问卷。比如被调查方自问卷发出之日起,被给予21天时间完成A部分的答复,自发出之日起35天内完成其他部分的答复。如果企业行动迟缓或者经验不足,可能会不能及时完成问卷答复,外国反倾销调查机关则将根据申诉方提供的证据对应诉方做出不利裁决。或者即使完成,也因为答卷材料的准确性差而未被采纳,从而失去会计信息的可采性。 (五)会计举证中会计信息资料可信度低、通用性差 应诉反倾销的会计举证不同于平时的会计记账,它需要一个同时符合国际会计准则和国际反倾销法律的信息集合。比如《WTO反倾销协议》第2条规定:“成本通常应以被调查的出口商或生产者保存的记录为基础进行计算,只要此类记录符合出口国的公认会计原则并合理反映与被调查的产品有关的生产和销售成本。”正常情况下,企业的财务报表按照国际惯例,每年都要由中介机构进行独立审计,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但是中国的有些出口企业在应诉反倾销调查时所提供的成本资料并没有经过独立审计,或者为了应付核查而请注册会计师进行突击审计,其会计资料自然难以得到反倾销调查机构的采用。企业还可能操纵成本费用,扭曲生产成本。生产成本是“反倾销协议”中的关键标准,企业操纵成本费用,必然导致企业的成本费用数据不客观,无法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从而使这些企业在应诉中处于被动地位。 尽管新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但是一些重要部分依然存在明显的差异。而且国内企业财务管理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严重。许多企业不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在执行中有很大的随意性。会计准则差异和人为造成的信息失真也让企业失去了基本的应诉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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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倾销应诉中会计领域遇到的信息缺失(上)
(一)会计对反倾销应诉的认识不足 反倾销应诉是建立在对起诉国的反倾销法律、产业现状、反倾销程序有充分认识的基础上,但是我国出口企业并没有充分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往往在反倾销调查提起时才开展相关的认知工作,导致盲目地应诉。应诉反倾销属于涉外诉讼案件,所涉及的法律既包括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国际反倾销法和在WTO框架下起诉国的适用的法律,这就要求进行反倾销会计举证业务的会计人员不但要熟悉一般的法律知识,还要精通国际、国内以及起诉国内关于反倾销专业的法律,同时要具有能够应对应诉答辩的外语交流能力,但是目前我国并没有多少专业会计人员可以完全达到这种要求。 (二)反倾销应诉的会计举证中注册会计师服务缺失 应诉反倾销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程序,再加上每个环节的时限要求非常严格,而每个环节对应诉成败均十分关键,因此企业不可能单凭自身的力量去应诉。在欧美,一般的会计师事务所都可以提供反倾销应诉服务。但是由于我国的注册会计师普遍缺乏国际反倾销法律知识、国际贸易知识和国际法务会计知识,而且外语水平也相应限制了注册会计师提供更优质的相关服务,所以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大多数还不能展开这种业务。 (三)企业反倾销应对能力的缺失由于我国还没有建立相应的反倾销会计,因此在应诉时所需的会计资料是由现有的会计系统提供,其积累的资料十分有限。反倾销会计,是指特定主体运用会计知识、反倾销法知识和国际贸易知识,就反倾销中的问题提供会计支持,进行会计规避、会计举证、会计调查、会计鉴定活动。企业自身没一定的反倾销会计资料的积累,会计师事务所也没有相关的服务,企业在遭遇反倾销调查时,根本不可能有还手之力,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国际市场的流失,遭受重大损失。本文来源:MBA智库百科。由华美咨询整理发布,如对版权有异议,请联系华美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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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政府宣称就大麦双反状告中国
2020年5月18日,中国商务部发布2020年第14号和第15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的最终裁定,裁定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存在倾销和补贴,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和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自2020年5月19日起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反倾销税率为73.6%,反补贴税率为6.9%,征收期限为5年。 当地时间2020年11月29日,澳大利亚政府宣称,堪培拉将向世界贸易组织(WTO)状告中国。澳大利亚贸易部长西蒙·伯明翰声称,澳政府正在通过世贸组织呼吁中方,“我们正在研究具体(上诉)时间,并且确保我们有证据。”他补充说,政府正在与当地谷物行业和其他行业进行讨论,以了解其对投诉的支持程度。当天晚些时候,澳大利亚国库部长乔希·弗赖登伯格则宣称,澳大利亚的贸易帮助了中国经济增长,“中国变得自信,这给贸易领域带来了真正的挑战”,澳大利亚随时准备进行“互相尊重、互惠互利的对话”。对此,伯明翰还若有似无地指责中国宣称,澳大利亚希望看到“这种自信转化为好事,与世界其他地区进行互动,帮助推动而不是抑制经济增长”。 中国商务部网站消息称,应国内大麦产业申请,商务部于2018年11月19日和12月21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澳的进口大麦发起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立案后,商务部严格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相关规则进行调查,并做出上述最终裁定。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此前在被问及中澳贸易相关问题时也表示,中方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外国输华产品采取相关措施,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也是对中国国内产业和消费者负责任的行为,完全合理、合法,无可指摘。本文来源:中华网。由华美咨询整理发布,如对版权有异议,请联系华美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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